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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2005-2006年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乌鲁木齐市2005-2006年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乌政办[2007]340号)


乌鲁木齐县、各区人民政府,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属各委、局、办,各县级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2005-2006年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各族群众积极参与下,实现了临床供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为表彰先进,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96个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李元魁等405名无偿献血先进个人给予通报表彰。
  全市各行业、各部门、各单位及各族群众要向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习,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动我市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再接再厉,为我市的献血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乌鲁木齐市2005-2006年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乌鲁木齐市2005-2006年无偿献血工作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集体(96个)
  (一)无偿献血工作促进奖(3个)
  新疆八一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石油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
  新疆师范大学
  (二)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区(县)(3个)
  天山区人民政府
  沙依巴克区人民政府
  新市区人民政府
  (三)无偿献血工作先进部队(1个)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武警总队
  (四)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单位(89个)
  新疆财经大学
  新疆大学
  新疆农业大学
  新疆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新疆海德酒店
  新疆鸿鑫大酒店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
  自治区人民医院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行营业部
  新疆广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大酒店
  新疆农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啤酒集团
  新疆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区分行营业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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