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 ( A + Ap)÷ 2 ×(1-K)
A:招标最高控制价;
Ap:各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Ap=(A1+A2+…+An)/n;0.85A≤An≤0.97A为有效报价,有效报价人数为3至5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人数为6至8家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有效报价人数为9家以上时,Ap值为各投标人的有效报价去掉两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计算算术平均值;
K:下浮系数,由招标人或投标人在开标前当场随机抽取确定,K值为4%、4.5%、5%、5.5%、6%、6.5%、7%。7.5%、8%共9个系数。
第十四条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按投标总价从低到高排序,取前3名进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和商务标详细评审,评审过程出现被否决的,依次递补。评出3名中标候选人后,评标结束。
(二)技术标符合性评审(无技术标的直接进入下阶段评审)。技术标的评审只作合格与否的结论,不得设定与招标工程实际要求过高的资质等级、技术要求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件,对投标申请人的资质等级要求不应高于满足招标工程最低的资质等级。
(三)商务标详细评审。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内容进行商务标详细评审时,发现投标报价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否决其投标:
1、主要工程量的综合单价报价低于公布的相应最高控制综合单价15%的;
2、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费率低于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取费标准的;
3、主要材料(钢筋、水泥、木材等)单价低于公布的相应最高控制价15%的;
4、规费费率、税率不按规定计取的;
5、预留金、材料购置费不按招标文件计取的;
6、报价出现负数的;
7、修改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的。
第十五条 通过前述四阶段评审合格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选择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第十六条 评委的评审意见不一致时,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表决,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评审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否决投标的情况在评标报告中作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