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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淮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南市政府办关于印发淮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淮府办〔2007〕66号)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淮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62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00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淮南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皖政〔2006〕10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一次全省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7〕51号)精神,为指导开展全市第一次污染源普查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全面掌握各类污染源的数量、行业和地区分布,主要污染物及其排放量、排放去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污染治理水平和治理费用等情况,为污染治理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依据;建立全市各类重点污染源档案和各级污染源信息数据库,促进污染源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为污染源的管理奠定基础;掌握污染源的总体样本,为建立科学的环境统计制度、改革环境统计调查体系、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创造条件;根据普查结果,建立新的“十二五”环境统计平台;提高市、县级环境管理能力,健全环境统计、监测、监察和执法体系;通过普查工作的宣传与实施,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广泛参与污染源普查,提高全民环境保护意识。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
  普查时点:2007年12月31日。
  普查资料:2007年度。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
  污染源普查对象为淮南市境内所有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工业源
  主要普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第二产业中除建筑业(含4个行业)外39个行业中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工业源普查对象划分为重点污染源和一般污染源,分别进行详细调查和简要调查。
  重点污染源普查范围:
  (1)有重金属、危险废物、放射性物质排放的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2)11个重污染行业(造纸及纸制品业、农副食品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纺织业、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食品制造业、皮革毛皮羽毛(绒)及其制品业、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所有产业活动单位;
  (3)16个重点行业(饮料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木材加工及木竹藤棕草制品业、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通用设备制造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纺织服装/鞋/帽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计算机及其它电子设备制造业中规模以上企业。
  一般污染源是指工业源中除重点污染源以外的工业企业。
  2.农业源
  主要普查第一产业中的农业、畜牧业和渔业。
  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主要是结合优势农产品区划,针对谷物种植业、油料和豆类作物种植业、棉麻等种植业、蔬菜及花卉种植业、茶果类及中药材种植业的主要产区开展肥料、农药和农膜污染调查。
  畜牧业和渔业污染源普查是人工饲养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淡水养殖场。
  3.生活源
  主要普查第三产业中有污染物排放的单位和城镇居民生活污染。
  第三产业普查范围主要是具有一定规模的住宿业、餐饮业、居民服务和其它服务业(包括洗染、理发及美容保健、洗浴、摄影扩印、汽车与摩托车维修与保养业)、医院、具有独立燃烧设施的机关事业单位、机动车、民用核技术利用和大型电磁辐射设施使用单位。
  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普查以城市市区、凤台县城区、建制镇镇区(不含村庄和集镇)为单位,进行生活能源消费量和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排放量的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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