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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口市落实三年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进一步做好城市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庞海滨(秀英区城管执法局)

      周忠海(龙华区城管执法局)

      钟步明(琼山区城管执法局)

      蒙绪柏(美兰区城管执法局)

  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冯所福担任,副主任由韩忠光担任。

  三、工作任务

  利用第四季度时间,做好三年环境综合整治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整治违法建筑、占道经营、“三车”、“泥头车”、环境治理及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推进违法建筑查处与拆除工作。

  按照网格化巡查制度,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遏制新的违法建筑发生,做到第一时间掌握违建动态,第一时间反馈报告,第一时间及时处理,将违法抢建消灭在萌芽状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旧城改造的部署要求,各区政府和国土、公安、城管、规划、建设等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齐抓共管,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遏制违法建设反弹的势头。要逐步解决历年已建违法建筑问题,减少违法建筑数量,实现主要街道的违法建筑查处率达到100%,城区其他区域的违法建筑查处率达到 90%以上。要加大拆违工作力度,积极完成第十四批违法建筑105819平方米的拆除收尾工作,加快第十五批违建选点与拆除工作进程,确保今年30万平方米的拆违工作圆满完成。各区和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对三年来的拆违工作认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进一步做好拆违善后工作。

  (二) 深入推进占道经营整治工作。

  根据一类道路管死,二类道路管严,三类道路管住的要求,按照堵疏结合、区别管理的原则,各区要进一步规范三类道路和背街小巷的占道经营摊区,合理安置摊位,按照限制时间、限制地点、限制种类、限制人员、限制数量、限制条件的要求,对纳入疏导范围的摊贩,统一进行规范和管理,确保整洁有序经营。对条件成熟能入场入市的摊贩、对已经寻得其他就业途径的人员要及时分流。加强占道亭类的整治。按照既定方案,年底前完成47座环保公厕的拆除,对未经批准擅自设立的各类占道亭类进行再清理,对原已清理并再次出现的违法亭类予以拆除,敞开城市空间,还路于民。深入开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着力巩固 74条道路及区域的整治成果,防止占道经营现象反弹,保持责任区域、路段整洁有序,使一般占道违规率控制在5%以下,严重占道违规控制率在3%以下,整体维护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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