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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

  3、大力培育中介组织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要注重支持引导壮大农民运销队伍,培育农民运销合作组织,积极鼓励生产大户、运销大户领办合作组织。要不断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建立落实农村经纪人培训制度,逐步提高农村经纪人素质。充分发挥中介组织和农村经纪人在销售粮食、蔬菜、柑桔、生猪、水产品等产品的作用。通过政策扶持和强化服务,帮助经纪人不断拓展销售市场,扩大经营规模,改进技术手段,完善经纪功能。
  三、加大农产品营销力度
  1、加强农产品市场的调查研究和信息的采集发布。重点加强对省外市场的调查研究,各地要成立专门的外销市场研究协会,建立省外主销市场农产品需求信息库,加强市场信息的采集发布。积极建设粮食、油料、柑桔、生猪、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预警系统,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引导农民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
  2、积极建立健全农产品省外营销网络。各地要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建立和充分利用农产品省外销售的信息平台、农产品流通协会等,建立健全我省农产品在外省的销售窗口,扶持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建立连锁店,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超市设立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专销区或专柜。
  3、积极推动产地与市场对接。要适应农业产业化发展新形势,发展订单农业,尤其要推进优质稻米、时鲜蔬菜、茶叶、柑桔、生猪、水产品等大宗农产品和一些地方特色农产品的“场(市场)地(农产品基地)挂钩”管理,提高产业发展水平,降低市场风险,增强市场服务功能。
  4、积极组织参加农业展会和经贸活动。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企业参与、突出特色、培育品牌、致富农民”的原则,在抓好湖南(国际)农博会等会展的同时,以北京、上海、广东等市场为重点,积极动员和组织省内企业参加中国农产品交易会、湖南(上海)农副产品交易会、泛珠三角农产品交易会,组织有条件的企业参加国际大型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扩大我省农产品知名度。对参加国外展会活动的企业,省财政按规定给予摊位费补贴。
  5、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重点支持农产品物流、连锁经营、直销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积极扶持重点市场建设物流配送网络,注重期货市场的培育。加快大米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的建设。
  四、努力扩大农产品出口
  1、鼓励开展农产品出口贸易。引导农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农产品出口工作,对农产品出口骨干企业进行重点扶持。支持园艺产品、水产品、畜禽产品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出口,扩大深加工、高附加值、特色农产品和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出口。要引进国外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促进农产品出口。
  2、加强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根据农产品国际市场需求和我省比较优势,加强蔬菜、茶叶、水产品、肉禽、蚕丝、中药材等重点农产品出口基地的建设,扩大出口农产品生产规模。同时,要充分利用我省农业技术和农产品优势,鼓励到国外兴办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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