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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的意见
(湘政办发〔2007〕67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7〕1号)精神,加快健全我省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农产品流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农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的产业化发展思路,努力扩大农产品市场占有份额。力争到“十一五”末,使我省稻米、生猪、柑桔、蔬菜、茶叶、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外销率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外销产值突破1000亿元。对全省70个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进行升级改造和标准化建设。
  二、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主体
  1、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一是要根据产业布局和市场容量,认真做好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编制,构建数量适度、结构合理、布局科学的农产品市场体系。各级发展改革委在农产品市场批建方面,要充分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要根据不同产品的特点,处理好产品进入市场的关系,蔬菜、花卉、药材、水产品要加强产地批发市场建设,粮食、柑桔、茶叶要进入销地批发市场或综合市场。二是要在巩固农产品市场交易功能的基础上,拓展市场的信息功能、价格形成功能、质量安全功能、客商采购功能、物流配送功能、网上虚拟市场功能。要加强市场信息发布,引导农民搞好农业结构调整,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降低农民进入市场的风险。三是通过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推行标识化流通,产品分等分级,规范包装,分区经营,严把农产品入市质量关。四是围绕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合理投入的原则,广泛吸纳各方资金支持农产品市场升级改造。支持大中型农产品市场搞好信息网络平台、检验检测设备、电子结算系统以及加工、储藏等配套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行市场标准化建设,尤其是要大力规范蔬菜、茶叶、生猪等产品的市场交易。
  2、积极扶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发展。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批发市场、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建立新型、高效农产品营销网络。利用大型流通企业营销网络优势,扩大我省大米、茶叶、水果、生猪、食用油等销售市场。整合资金,重点扶持产值超过5亿元的大型企业,支持一批跨区域的大型农产品物流配送中心,提高农产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能力。鼓励支持农产品生产与加工企业进入农产品流通领域,领办、创办农产品流通专业合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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