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湘办发〔2007〕13号)
各市州、县市区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10月24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15号)精神,加快我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步伐,促进全省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更新观念,完善政策,创新机制,优化环境,从培养、选拔、评价、使用、激励、竞赛、交流、保障等环节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技能精湛、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构建和谐湖南、加快富民强省提供坚强的高技能人才保证。
(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全省共培训各类技能人才650万人次,其中高级技能及以上人才25万人次。到“十一五”期末,高级技工水平以上的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25%以上,其中,技师、高级技师占技能劳动者总数的5%以上。到2010年,我省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高技能人才有较大幅度增加,结构明显优化,总体素质显著提高。到2020年,我省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格局。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机制
(三)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建设。各级政府要做好职业教育培训的统筹规划,推进教育培训资源的整合,充分发挥现有教育培训资源的作用。到“十一五”期末,全省创建5所技师学院,重点建设好1个省级高技能人才考核鉴定基地,5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特色明显、面向社会、资源共享的区域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25所高级技工学校(技术学院)和10所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以技工院校和高等职业技术学院为基础,每个市州重点扶持1个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