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漯河市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卫[2007]72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漯河市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
漯河市卫生局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五城同创”活动的实施意见》,确保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目标如期实现,结合卫生部门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漯河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实施方案》,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重点突破、全面推进,广泛深入地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活动,努力创造一流的卫生工作环境和卫生服务环境,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面完成卫生部门承担的各项创建工作任务,确保我市如期通过国家卫生城市检查验收。
二、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动员卫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力争2009年圆满完成创建工作任务。
(二)任务指标:
《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包括10项指标67个子项指标,卫生部门承担其中的6项指标40个子项指标。具体任务指标如下。
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6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爱卫会组织,充分发挥市、区爱卫会的组织协调功能,完成各项爱国卫生及创建工作任务,组建创建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开展创建工作。
2、健康教育(7项):
基本要求:健全和完善市、区健康教育机构,确保人员、设备、经费和任务落实,并能较好地履行市、区业务技术指导职责。大力开展中小学健康教育、职业卫生、女工保健等培训,开设大众媒体健康教育,确保健康教育各项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3、公共场所及生活饮用水卫生(7项)
基本要求:监督、检查经营单位持证上岗、消毒措施落实;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达到卫生标准。
4、食品卫生(8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