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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河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漯卫[2007]70号)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漯河市卫生局农村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漯河市卫生局《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实施方案》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外出务工,其子女大多留在家中,由家人或亲戚代为监护,逐渐形成了未成年中的一个特殊群体?“留守儿童”。目前,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日益增多,据统计,农村留守儿童已达10万人左右,约占农村儿童总数的三分之一,因此,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卫生保健工作尤其至关重要,为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健康、快乐、全面成长,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对象
  年龄在十四周岁以下,父母双方或一方常年或连续数月外出工作的农村在家儿童、孤儿、遗弃儿童和单亲家庭儿童。
  二、工作目标
  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的卫生保健、计划免疫、儿童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宣传科学的卫生保健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一是成立市卫生局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卫生局党委委员王春华同志任组长。并要求各县区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二是建立考核机制。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强化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成效。各县区卫生局要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作为重要工作职责,结合县区实际制定具体方案,明确分管领导,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充分利用“三八”“六一”等节日,利用宣传栏、标语横幅、义诊等宣传方式,紧紧围绕关爱留守儿童主题,积极宣传“尊重儿童、支持儿童”的基本原则,宣传儿童保健知识、宣传儿童常见病、多发病的治疗和预防原则、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等,逐渐形成关爱留守儿童、促进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导向。
  (三)各司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层层落实”的原则,着力构建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网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切实关注留守儿童的成长状况,为留守儿童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并确保信息更新及时,定期了解留守儿童的健康状况。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定期深入农村社区,开展形式多样的义诊咨询活动,为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免费健康教育、健康体检;各级妇幼保健院、乡镇卫生院、村(社区)医疗服务点为留守儿童提供营养指导、生长发育监测、计划免疫、常见病诊疗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咨询,提高群众科学的育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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