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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68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有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

  “五一”黄金周及2006年汛期将至,安全生产压力增大。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6〕74号)要求,市人民政府就切实做好“五一”黄金周及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结合实际,加强领导,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和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针对薄弱环节,严密制订防范措施,狠抓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措施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突出重点,强化管理

  各地各部门要突出重点,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严防死守煤矿安全。要深刻吸取仁怀市喜头镇“4·26”重大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措施。继续整顿关闭非法煤矿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已经关闭的矿井要关实、关死,防止反弹,已经列入关闭计划还没有关闭的要立即关闭;对明停暗开、违法违规生产等行为要坚决打击;要进一步落实瓦斯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一通三防”管理;要全面排查整改煤矿各类事故隐患,坚决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二)突出抓好交通安全。“五一”黄金周,是人流物流的高峰期,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安全工作预案,全力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交通、铁路、海事等部门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的监督检查,强化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肃查处非法客运、车辆、船舶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旅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旅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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