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00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二○○六年九月十五日
2006年度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方案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水平,根据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意见》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任务
2006年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都要启动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任务是对2006年上半年结案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梳理出行政处罚工作中的重点问题,组织整改提高。重点是针对行政处罚中程序缺失或不当等问题。
二、2006年度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步骤
(一)准备阶段(2006年9月下旬)
1、全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将本机关2006年1月1日至7月31日期间办理结案的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装订归档、列明目录;已受理或立案,但未办结的,拟写说明材料;
2、明确本机关参加案卷评查工作的机构、人员;
3、制定评查工作的具体方案和评查工作的有关标准(上级已制定的,可不再另行制定);
4、制定评查工作的奖惩办法。
(二)自评阶段(2006年10月上旬-10月中旬)
1、对照方案和有关评查标准开展评查工作;
2、评出本机关适用一般程序的行政处罚优秀案卷1-3卷(没有具体执法任务或年办理案件少于10件的,可以少评或不评)。
(三)综合评查阶段(2006年10月下旬-11月上旬)
1、市级行政执法机关抽查下级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处罚案卷;
2、市级行政执法机关对县、区(市)级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优秀案卷进行复查。
3、市级行政执法机关评出本系统3-8卷优秀案卷。
(四)整改提高(2006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
1、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梳理出本机关、本系统存在的突出问题;
2、对梳理出的问题拟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的具体标准、期限;
3、将整改工作情况报告上级行政执法机关、同级人民政府,并同时报送上级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