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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3、一般价格异常波动。是指在3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在7日内价格异常波动的品种达到3-5种,波动幅度达到50%,市场有抢购迹象。
  价格应急预案中重点监测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品种依据《贵州省物价局关于建立我省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定期发布制度的通知》(黔价监调〔2004〕236号)规定执行。

二、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应急组织机构
  遵义市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指挥部 (以下简称价格应急指挥部),是全市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的领导机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价格工作的副市长任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物价局局长任副总指挥。成员由市应急办公室、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审计局、市工商局、市粮食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遵义车务段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价格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物价局,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下设政策宣传组、监测调控组、监督检查组三个职能工作组;
  县级人民政府都要成立价格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负责本地区的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
  (二)应急职责
  1、市价格应急指挥部职责:负责市场供求及价格变化信息的收集、分析,及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指挥县、区(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价格异常波动应急工作;根据应急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应急资源,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采取有关价格干预措施和紧急措施;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动用财政资金、储备物资;根据市场价格情况,决定和启动实施、终止应急预案。
  2、市价格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价格应急办公室)职责:及时掌握、分析、报送市场价格动态,向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行动建议;按照市价格应急指挥部的指示,召集市价格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研究提出应急方案,开展应急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落实实施预案的各项经费开支;提出对实施预案的单位和个人的奖惩意见;根据形势、任务的变化,对预案进行修订;督促检查突发性价格异常波动事件的监测、监控、处置;组织有关新闻单位及时报道应急处置工作情况;督促检查相关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完成市应急委员会和省价格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
  3、相关部门职责
  物价部门承担价格应急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安部门负责维护因价格波动引发的社会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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