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物价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房地产价格及相关收费的监督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对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各类违反价格法律、法规的行为的查处,规范房地产交易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房地产展销登记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会同房产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查处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查处合同违法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二、专项整治的领导机构、工作原则和工作方式
(一)领导机构。为切实加强对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王祖彬(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组长:李晓东(市房管局副局长)
汪先明(市发改委常务副主任)
贺孝亚(市物价局副局长)
彭登高(市工商局副局长)
成 员:张杰(市房管局)
肖 竤(市房管局)
杨通国(市房管局)
陈贵友(市发改委)
张方瑜(市物价局)
郜 卫(市物价局)
谢 军(市物价局)
罗仁贵(市工商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房管局,负责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肖竤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联系电话:82165958217067
各县、区(市)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和协调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原则
1、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房地产交易秩序整治工作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2、把握政策,维护稳定。要从我市市情出发,坚持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与保护人民群众住房权益相统一。既要查处房地产交易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又要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3、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各县、区(市)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细化工作方案,将整顿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分解到部门,落实到人头,实行部门联动,解决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