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遵义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遵义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147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十五日

遵义市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市房管局、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工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物价局、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黔建房通[2006]380号)精神,根据全省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统一安排和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专项整治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深化改革和加强法治并举、整顿规范和健康发展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严格市场准入和项目审批,加强市场监管,加大查处力度,规范市场秩序,搞好制度建设,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培育市场信用体系,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落实房地产交易环节的各项制度和措施,重点查处房地产交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以及群众投诉和媒体曝光的典型案例,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有关问题,使房地产违规销售、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虚假广告和其他违法违规广告,以及在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实施欺诈,发布房地产交易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等恶意炒作、哄抬房价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使房地产交易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信用体系不断完善,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房管(建设)、发改、物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承担相应工作任务。
  房产(建设)管理部门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商品房预售许可管理,商品房预(销)售活动的动态监管,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备案管理,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管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加强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房地产广告管理和房地产展销活动管理等。同时,加快构筑房地产交易信息服务平台,进一步完善房地产信用档案体系。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