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7年财政收入任务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10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现将2007年财政总收入和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下达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7年全市财政总收入确保完成数8300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534000万元,地税部门231000万元,财政部门65000万元。财政总收入调度目标数850000万元,其中:国税部门550000万元,地税部门236000万元,财政部门64000万元。一般预算收入任务312000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预算收入考核任务数:69000万元,其中市财政局17900万元,市国税局16500万元,市地税局34600万元。
二、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要及时将财政收入任务分解到税种,落实到征收单位,严格依法征管,努力应收尽收,确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
三、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在分解落实市下达财政收入任务时做到两个确保,一是确保完成财政总收入任务和一般预算收入任务,二是确保增消两税上划收入、所得税上划收入的完成。各地可根据税源和财源情况对财政总收入任务和一般预算收入任务在部门之间、收入项目之间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