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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6〕153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发〔2006〕90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免疫规划工作,确保“十一五”免疫规划目标实现,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国家免疫规划是按照国家或省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相应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近年来,我市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免疫规划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目前,全市已实现消灭天花、无脊髓灰质炎证实和以乡为单位儿童免疫接种率达85%的目标,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和卫生文明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虽然我市免疫规划工作已取得较好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制约工作发展的问题。主要有:一是免疫规划工作发展不平衡,免疫薄弱甚至免疫空白在部分地方、部分区域仍然存在;二是冷链建设和发展机制还不完善,冷链设备器材和交通工具的更新补充能力不足,存在“断链”的危险;三是免疫规划工作经费投入不足,基层防保队伍不稳定,报酬不落实、人员素质不高的问题需要认真研究解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免疫接种是预防相应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是保障儿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务必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组织、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免疫规划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和完善卫生、教育、财政、发改、公安、计生、药监、建设、工商、城管、宣传、工青妇等部门和团体组成的免疫规划工作领导或协调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强化部门间的协作与配合,定期或不定期通报免疫规划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共同推进免疫规划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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