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公共消防基础设施、消防装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县市的新建街道与市政消防基础设施建设没有同步进行,对已投入使用的市政消火栓维护保养不够。如桐梓县城的市政消火栓只有应建数的64%。二是部分政府对消防经费的投入还不足,特勤装备、火灾勘查以及防火检查仪器设备普遍达不到配备标准。到目前为止,凤冈、道真、正安、务川、习水县的消防摩托仍未到位,影响了全市消防摩托配置工作的进度。
(三)消防“四进入”活动组织不力。一是部分社区还未真正形成“政府组织领导、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社区居民群众积极参与”的社区消防工作格局。二是部分农村消防工作处于瘫痪状态,未落实资金修建消防水池等基础设施,整体抗御火灾事故的能力不强。三是多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还未将消防纳入课程安排和培训。
(四)派出所的消防监督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派出所没有按照公安部73号令、《贵州省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检查规定》、《遵义市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实施办法(试行)》以及武汉现场会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工作,部分民警对消防监督业务不熟悉,办理案件程序不合法,对火灾事故未及时采取正确的处理措施,导致火灾原因认定找不到有力证据。其中,桐梓、正安县的派出所还未真正开展消防监督工作。
(五)部分地方政府对专项治理、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力度不够。部分地方政府对专项治理工作重视不够,存在流于形式、应付差事的现象。从抽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的专项治理工作没有全面展开,对辖区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未能及时发现,导致了旧的隐患未消除新的隐患又出现。
三、成绩评估
根据《遵义市二〇〇六年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的要求,通过对各地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考核评定,各地成绩如下(绥阳县政府、赤水市政府因死亡人数超过指标不参加评比):
一等奖:遵义县政府 仁怀市政府
二等奖:习水县政府 务川县政府 正安县政府
三等奖:汇川区政府 凤冈县政府 红花岗区政府
湄潭县政府
对此,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树立经济发展是政绩,火灾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也是政绩的观念,认真总结2006年消防工作的经验教训,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切实搞好2007年社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力推进我市消防工作的社会化进程,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