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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和农业“三增”工作等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奖励2006年度农业农村工作和农业“三增”工作等先进单位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31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06年,我市各级党政府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结构调整和产业化经营为主线,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大对农业农村各项工作的领导,全市农业农村经济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综合考核办法的通知》(遵府办发[2006]73号)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对2006年农业农村工作、农业“三增”、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农业产业化经营、畜牧水产、扶贫开发、贫困地区劳动力转移培训、科技推广、农业生产、农业综合开发、坡改梯及小水池、林业绿化、农业机械化、沼气池建设等工作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现将获得表彰奖励的先进单位名单通知如下:

  一、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综合考核先进单位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综合奖:余庆县。

  农业农村经济工作考核基本奖:绥阳县、仁怀市、习水县、桐梓县、遵义县、赤水市、湄潭县、汇川区、红花岗区、正安县、凤冈县、道真自治县、务川自治县。

  二、农业“三增”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名 余庆县

  第二名 红花岗区

  第三名 习水县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名 余庆县

  第二名 桐梓县、遵义县

  第三名 红花岗区、赤水市

  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名 绥阳县

  第二名 湄潭县

  第三名 桐梓县

  五、畜牧水产工作先进单位

  第一名 仁怀市

  第二名 习水县

  第三名 桐梓县

  六、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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