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抓好项目争取和资金整合。农户每建设一口沼气池,国家补助资金1000元。作好项目争取和资金整合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关键。市农业局要积极向上争取国债和省沼项目资金投入,2007年力争向上争取6万口以上沼气建设计划;大连市对口帮扶的400万元资金,全部用于沼气建设(建4000口);从扶贫整村推进资金中安排50%用于沼气池建设,确保建设4万口以上沼气池;市发改委在以工代赈资金中,要向上争取2000万元建设2万口沼气池;市环保局、市卫生局要把环保方面用于沼气建设和农村改厕项目与沼气池改厕结合起来。信用联社要加大贷款力度,支持农户根据需要发放小额信贷。
(二)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农村沼气国债项目资金和省沼资金均实行专户专帐管理,资金封闭运行。国家资金要足额补助到农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挤占、截留、挪用。要严格资金的管理,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的情况发生。
(三)抓好建池物资供应。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规定,国债项目和省沼项目的沼气灶具及配件由上级统一招标采购。对项目建设需要的水泥等主要原材料,由项目单位集中采购。对非集中采购的“三泵”、专用便盆等物资,原则上由农户自筹资金,县能源后续服务中心在市能源办的指导下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组织物资供应工作,以确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沼气池建设质量。
(四)解决工作经费,严格目标考核。从2007年起,市政府从市级财政拿出50万元作为沼气建设工作目标考核以奖代补经费。其中:70%即35万元,用于各地开展沼气建设项目的以奖代补(35万元的70%用于各县的工作经费,30%用于奖励个人);30%即15万元作为市级能源办的技术培训费(包括工作经费),各地财政也要解决一定的经费,用于农村沼气建设项目配套和工作费用。
四、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严格检查验收
沼气生态建设项目,各地要实行工程进度半月报告制。每半个月将建池数、资金使用情况、物资供应情况、存在问题、补救措施等方面情况,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汇报。每一年度计划规定的时限基本完成后,由各地进行自查验收,验收完毕后,向市领导小组提出申请市级验收的报告,市里根据各地自查情况组织复查验收后,申请省级验收。对沼气建设成绩突出的单位,市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未通过验收的单位,要严格按照责任条款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