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县(区、市)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68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2006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遵义市委、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决定》精神,按照年初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促进全市旅游业加快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市共接待游客575.1万人次,旅游收入35.5亿元,比2005年增长77.9%和135.1%。为表彰先进,激励工作,推动全市旅游业进一步加快发展,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2006年度旅游工作先进县(区、市)予以表彰奖励。名单如下:
仁怀市人民政府 赤水市人民政府
习水县人民政府 汇川区人民政府
红花岗区人民政府 遵义县人民政府
绥阳县人民政府 余庆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