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后,根据实际情况,由市指挥部适时宣布应急响应结束,恢复正常森林防火工作秩序。

  (五)火灾评估

  市指挥部根据视频和卫星林火监控火灾发生地图像(片)和市重大森林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上报的过火面积、森林受害面积,评估森林资源及其它损失情况。

  (六)善后处理

  善后处理工作由事发地政府负责。对森林火灾造成伤亡的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定给予抚恤;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安居工程的恢复重建。

  (七)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及时进行工作总结,重点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总结应急处置的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市指挥部向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

六、应急保障

  (一)通信信息保障

  各地应建立森林防火通信网络和应急通信保障体系,配备与森林火灾扑救行动相适应的通信设备,特别是机动通信设备、通信指挥车辆等。

  (二)后备力量保障

  加强各级专业、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在重点加强专业、半专业扑火力量的同时,要重视后备扑火力量建设,保证有足够的扑火梯队。各类扑火力量平时要在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领导下,加强建设和培训。

  (三)物资保障

  各级政府根据各自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任务,建立相应的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储备所需扑火机具和扑火装备。  市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300-5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装备和机具;各县级森林消防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能提供200-300名扑火队员同时使用的灭火装备和机具。

  (四)资金保障

  处置重大森林火灾事故所需经费实行分级负责,由同级财政负责。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