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遵府办发〔2007〕105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遵义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六月十八日
遵义市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尾矿库(含电厂灰渣库,下同)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确保尾矿库安全运行,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委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通知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7]93号)和《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尾矿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7〕10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全面落实《
安全生产法》和《
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做到依法整治,联合执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切实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防止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取缔各类非法尾矿库;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例和污染环境的尾矿库;健全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监督管理体制,消除尾矿库重大隐患,有效监控运行状况;促进企业建立和完善尾矿库安全和环境管理制度,加强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切实使尾矿库安全生产和环境安全管理水平得到有效提高,安全生产条件和环境保护水平得到明显改善,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得到有效遏制。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市尾矿库专项整治工作,成员单位及人员名单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