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循环经济示范企业试点工作
根据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在新能源开发、建材、化工、轻工等行业,选择4-5户企业开展循环经济试点。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管理制度。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力争试点企业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及污染物排放量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二)开展循环经济园区试点工作
选择1-2个开发区(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试点开发区应当按照发展循环经济的要求进行规划、建设和改造,发挥产业集聚和工业生态效应,形成资源高效循环利用的产业链,提高资源产出效率。
(三)开展学校、社区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选择2-3个学校和社区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实行垃圾分类处理、生活废弃物回收再利用等试点工作。鼓励和提倡学生、居民以自身行动宣传和推广循环经济知识,提高全社会重视发展循环经济的理念。
(四)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
以一家一户型、生产基地型和生态环境保护型等模式开展农业循环经济试点工作。一家一户型试点的重点是建立沼气--家用能源--有机肥--生态农业等生态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生产基地型试点的重点是,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主体,提升农业产业化科技水平,实现生态农业商品的成片开发,提高土地产出率;生态环境保护型试点的重点是积极推广应用秸杆气化技术,在中低山及高丘区探索既能实现绿化美化,又能获得可观收入的农业生态保护办法。
(五)开展城市废弃资源循环利用试点工作
逐步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拣,促进废旧物质的回收利用;规范废弃物回收与拆解市场,防止废弃物回收与拆解过程中出现再污染;禁止进口洋垃圾。建立完善价格机制,鼓励采取特许权出让等形式,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中水回用的市场化运作。合理规划布点,鼓励企业、社区、个人设立资源回收企业,鼓励有关企业开展废旧物资回收利用。
四、建立健全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体系
(一)促进科技创新和适用技术推广应用
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循环经济技术开发和创新,逐步建立覆盖全市的循环经济科技体系。
通过产学研联合、自主研发等方式,加大重点企业引进设备的消化吸收力度。重点组织开展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能量梯级利用技术、延长产业链和相关产业链接技术、“零排放”技术、有毒有害原材料替代技术、回收处理技术、绿色再制造技术等。
支持建立循环经济信息系统和技术咨询服务体系,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循环经济技术、管理和政策等方面的信息,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中介机构和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开展信息咨询、技术推广、宣传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