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昆明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按照监察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7〕5号)和《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88号)要求,我市拟定了《昆明市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昆明市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监察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监发〔2007〕5号)和《云南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文件的通知》(云政办发〔2007〕188号)精神,做好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
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精神,巩固去年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成果,进一步严格土地管理,增强节约用地、集约用地和计划用地的意识,规范用地行为,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改善土地市场环境,严肃查处各类土地违法行为,以有效惩治和遏制土地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依法管地和用地,全面推进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二、工作任务
(一)组织专项行动“回头看”检查。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当地监察、国土资源等部门进行“回头看”检查,结合新增建设用地审批台帐、动态巡查记录、卫星遥感发现的新增建设用地以及领导批办的案件、媒体网络披露的案件、群众上访举报的案件等情况,对2006年10月以来开展专项行动的结果对照复查,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其主要内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