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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五)药品质量安全整治。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全面开展药品批准文号清查和再注册工作,淘汰不具备生产条件、质量无法保证、安全隐患较大的品种;二是开展注射剂品种生产工艺核查,逐步扩大向高风险品种生产企业派驻监督员;三是加强普通药品监管和特殊药品监控;四是严格药品经营企业准入管理,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监督检查,禁止药品零售企业以任何形式出租或转让柜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走票以及用食品、保健用品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五是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建立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六是全面推进医疗器械注册申报资料真实性核查,加强对高风险产品和质量可疑产品的质量监督抽验。

  要求实现的目标:到2007年年底,完成药品注册现场核查专项工作;建成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基本解决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和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证明疗效的药品广告。

  (六)猪肉质量安全整治。由商务、畜牧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主要工作任务:一是对病死猪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做到不屠宰、不食用、不出售、不转运。推进动物疫病标识追溯体系和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建设,无耳标的生猪不许调运,没有检疫(验)证明的猪肉不准进入市场、超市销售;二是加强对猪肉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监管,严肃查处生产加工、销售病死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猪肉进入加工和流通环节。

  要求实现的目标:到2007年年底,县城以上城市(城镇)定点屠宰率实现100%,乡镇定点屠宰率达95%;两城区及各县(市)政府所在地的中心城区所有市场、超市、集体食堂、餐饮单位销售和使用的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七)消费品等产品质量安全整治。由质监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重点整治家用电器、儿童玩具、劳动防护用品、汽车配件、低压电器、建筑钢材、人造板、扣件、电线电缆、燃气器具等10类涉及人身健康和安全的产品。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严厉查处无证生产及使用不合格原料等违法行为;二是扩大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覆盖面,增加抽查频次;三是严格发证后续管理,严格监督检查后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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