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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通知

  ⒌“遵义新闻(视频)”栏目由市电视台负责维护和更新。

  ⒍“企业推荐”栏目由市经贸委负责维护和更新。

  ⒎“应急管理”栏目由市应急办负责维护和更新。

  ⒏“效能建设”、“网上办事”栏目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

  ⒐“统计年鉴”栏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⒑“网上听证”栏目由市法制办和市物价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⒒“网上调查”、“强市论坛”、“热点专题”、“公告公示”、“生活信息”栏目由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更新。

  ⒓“论坛热贴”栏目由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

  ⒔“实事项目”、“发展蓝图”栏目由市发改委负责维护和更新。

  ⒕“招商引资”栏目由市招商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⒖“政府采购”由市采购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

  ⒗“查询中心”、“便民服务”、“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等栏目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维护和更新。

  ⒘“市长信箱”由市信访局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

  ⒙“政务要闻(含图片新闻)”、“政务动态”、“走进遵义”、“政策法规”、“部门动态”、“市县传真”等栏目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报送信息,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在市信息办指导下进行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⒚“空气质量”栏目由市环保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⒛“遵义会议会址”栏目由遵义会议会址纪念馆负责维护和更新。

  五、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着眼于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网站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栏目信息,方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抓取和链接。要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等,确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本地、本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活动,可以对外公布且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播。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重要会议及活动,要确保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地、本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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