⒌“遵义新闻(视频)”栏目由市电视台负责维护和更新。
⒍“企业推荐”栏目由市经贸委负责维护和更新。
⒎“应急管理”栏目由市应急办负责维护和更新。
⒏“效能建设”、“网上办事”栏目由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
⒐“统计年鉴”栏目由市统计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⒑“网上听证”栏目由市法制办和市物价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⒒“网上调查”、“强市论坛”、“热点专题”、“公告公示”、“生活信息”栏目由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更新。
⒓“论坛热贴”栏目由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
⒔“实事项目”、“发展蓝图”栏目由市发改委负责维护和更新。
⒕“招商引资”栏目由市招商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⒖“政府采购”由市采购中心负责维护和更新。
⒗“查询中心”、“便民服务”、“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组织机构”等栏目由市直相关部门负责维护和更新。
⒘“市长信箱”由市信访局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
⒙“政务要闻(含图片新闻)”、“政务动态”、“走进遵义”、“政策法规”、“部门动态”、“市县传真”等栏目由市直相关部门和县、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报送信息,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在市信息办指导下进行信息维护更新工作。
⒚“空气质量”栏目由市环保局负责维护和更新。
⒛“遵义会议会址”栏目由遵义会议会址纪念馆负责维护和更新。
五、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
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要求,进一步拓展政务公开范围,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力度,确保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及时在政府网站公开,充分发挥政务信息对经济社会活动和公众生产生活的服务作用。
(一)着眼于推进政务公开,及时发布日常政务信息。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要及时更新本地、本部门网站概况概览、机构设置、领导简介等栏目信息,方便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抓取和链接。要及时公开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类重要政务信息;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实施情况,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任免等,确保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与本地、本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召开的全市性会议、邀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出席的重要活动,可以对外公布且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直播。召开或举办涉及面广、影响较大的新闻发布会、听证会等重要会议及活动,要确保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本地、本部门网站同时发布,具备直播条件的,要在市人民政府网站门户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