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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以典型案例为切入点,增强公众的公共安全和法制意识。通过总结分析案例中使用的处置手段和应对措施,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和法制意识,进一步提高公众应对及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措施

  (一)预案解读宣传。

  宣传报道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市政府网站、遵义日报、遵义晚报刊登总体预案简本和解读文章;市级主要新闻媒体要采用多种形式报道市总体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播发各级政府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有效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事例。由市各主要新闻媒体和市政府网站全文播发可对外公开的市专项应急预案简本及其解读文章、背景材料。(稿件由专项预案牵头起草部门负责提供,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中心和专项预案牵头部门组织实施)
  (二)科普宣传活动。
  1. 开辟应急管理科普知识专栏。在市级新闻媒体,包括广播、电视、报刊、市政府网站上开辟专栏、专版、专题、专刊介绍应急知识。(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政府信息中心、市广电局、市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2. 广泛开展应急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科普展览等活动,加大应急管理工作研讨交流和宣传教育的力度。(由市政府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结合普法、依法行政等宣传活动,宣传普及有关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政府法制办、司法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4. 开展公共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四进”活动。编印发放公共安全手册,制作张贴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在社区、学校、高危企业、建筑群和车站、商场、宾馆等场所设置应急标识,让公众增强安全防护意识。把应急管理进农村与“四在农家”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由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应急办会同安监、建设、环保、交通、民政、农业、旅游、教育、卫生、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三)开展公共安全宣传活动。

  通过公共安全宣传周和每年的“全国科普活动周”、“全国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日”、“全国法制教育宣传日”、“世界红十字日”、“4·22世界地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活动,使社区、乡村基层群众和企事业单位职工了解公共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意识,掌握预防避险和自救、互救等基本知识。(由市应急办会同市民政局、安全监管局、卫生局、公安局、司法局、水利局、地震局、气象局、国土资源局和机关群众团体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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