⒋ 交通出行领域上网服务信息发布工作由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经贸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政府信息中心分别负责。
⒌ 公用事业领域的上网服务信息整合工作由市城管局、遵义供电局、市邮政局、市环保局、市文化局、市体育局、市林业局、市气象局、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中国移动遵义分公司、中国联通遵义分公司、中国铁通遵义分公司、中国网通遵义分公司分别负责。
(三)技术支持
“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网上平台搭建由市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维护工作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
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为相关单位分配信息发布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四)网上链接
“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的网上链接工作由各县、区(市)政府、市直各工作部门负责。
(五)宣传报道
“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活动由遵义日报、遵义晚报、遵义人民广播电台、遵义电视台、“中国遵义”门户网站群进行宣传报道。
五、工作要求
(一)建设方式
市直各单位要依托本单位网站开设“百件实事网上办”相关领域专题栏目,整合相关领域服务信息,为社会提供相关领域的网上服务。专题栏目建设完成后,市政府信息中心配合市信息办根据“百件实事网上办”相关领域专题栏目的建设情况,整合各部门网上资源,在“中国遵义”门户网站群政府网站开设“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为社会提供五个重点领域的百件实事网上服务。
(二)完成时限
市信息办要按照“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开设要求于2007年9月29日前完成专题栏目的建设工作。市直各工作部门于2007年9月30日前完成在本单位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对“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进行链接。市直各相关部门于2007年9月29日前完成“百件实事网上办”服务事项具体内容和资料准备工作并报送到市政府信息中心。市信息办、市监察局、市效能办于2007年9月30日至10月15日对市直机关各部门“百件实事网上办”专题栏目建设、链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三)报送组织机构名单
市直各工作部门要将本单位负责“百件实事网上办”活动的组织机构、分管领导、承办科室、具体联络员名单、办公电话、手机号码于9月26日前报送到市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