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政府办公室转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的通知
(巢政办〔2007〕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巢各单位,市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市政府负责同志意见,现将《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的意见》(皖政办[2007]4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提高认识。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事关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深入推进此项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是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和谐巢湖的内在要求,各地各单位要把推进办事公开作为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改进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工作常抓不懈。
二要突出工作重点。推行办事公开,核心是以人为本。在公开范围上,要突出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在公开内容上,要突出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要把与群众切身利益的服务内容摆在重要位置。在公开方式上,既要坚持过去一些好的做法,又要适应形势和要求,不断探索和创新方式方法。
三要明确工作责任。各县区、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抓出成效;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作为落实办事公开制度的责任主体,要牢固树立“以公开促服务,靠服务求发展”意识,按照规定要求,全面履行办事公开各项工作任务。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要统筹协调各方,加强督查督办,真正形成全市办事公开一盘棋的良好格局;各单位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密切配合领导组办公室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四要与有关工作相结合。要把办事公开与深化公用企事业单位改革相结合,适应部分公共企事业单位投资多样化、运营市场化、发展产业化、服务社会化的变化,妥善处理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与推进办事公开的关系;要把办事公开与扩大基层民主相结合,不断提高基层民主管理水平;要把办事公开与反腐倡廉相结合,把推行办事公开作为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有效措施,认真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