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11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六盘水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一月二十一日
六盘水市打击非法行医整顿规范医疗市场秩序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2005年12月31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要求,结合市卫生局等七部门《六盘水市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医疗市场监管,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提高全市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
护士管理办法》、《
医疗广告管理办法》、《
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规范医疗执业行为、打击非法行医为重点,强化医疗市场监管,严惩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建立专项行动和日常监管相结合的长效机制,营造安全放心就医环境,使我市医疗市场沿着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道路发展。
二、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市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厂矿周围和农村乡(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证行医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专家”、“中心”的幌子误导和欺诈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