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兑现2005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奖惩的决定
(市府发〔2006〕9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属驻市及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六盘水市安全生产奖惩(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2005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的通知》(市府办发〔2005〕148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六盘水市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和评分标准的通知》(市府办发〔2004〕159号)精神,经人民市政府组织联合考核组严格考核,并经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领导小组评审,现将2005年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工作奖惩兑现如下:
一等奖:
盘县人民政府、盘江煤电(集团)公司、钟山区人民政府,各奖励5万元。
二等奖:
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市交警支队、市交通局、市消防支队、市建设局、市煤炭局、市农机中心、六盘水供电局、市供销社、水城钢铁(集团)公司,各奖励3万元。市交警支队获省公安交警系统先进支队表彰,市消防支队获省政府消防安全社会目标考核一等奖,分别追加奖励2万元。
三等奖:
市经贸委、市乡企局、市林业局、六枝工矿(集团)公司,各奖励1万元。
综合奖: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奖励2.6万元。
特别奖:六枝工矿(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水城矿业(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贵州煤监局水城分局、贵州煤监局盘江分局,各奖励2万元;盘江煤电(集团)公司矿山救护队,奖励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