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市府发〔2006〕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据气象部门分析,未来一段时间,我市气候异常,气温偏高,降雨偏少,森林火险等级较高,森林防火形势严峻。根据国家、省的要求,结合我市当前森林防火形势,为做好全市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政府要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履行职责,增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盛世兴林,防火为先”,各县、特区、区政府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立即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层层签订责任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把森林防火工作落到实处。
二、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负责制。各级政府主要领导为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各地要加大对《六盘水市森林火灾应急预案》执行情况和森林防火责任措施落实的督查力度,凡因机构不健全、经费不落实、人员不到位、责任不明确,造成重特大森林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的,要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防患于未然,强化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险隐患。一是在高火险期,尤其是春节、元宵、清明期间,严禁一切野外用火。森林防火期间,林业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护林员职责,确保护林员到岗到位,要加大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人员活动密集地方的巡查力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实行重点防范,严防死守,不留死角。二是加强生产用火指导,严格执行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三是森林公安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火案查处力度,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给予严厉打击。
四、加强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标语、宣传车等多种形式,进行全方位的森林防火及典型火灾案例宣传,进一步增强安全用火、避火意识,达到教育群众、影响社会的目的。
五、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把扑火安全放在扑救指挥工作的首位,正确处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保护森林资源的关系,处理好“群防群治”与“专业扑火”的关系,科学指挥和扑救,严防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