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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汕府办〔2007〕36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构建和谐汕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为指导和推动我市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障部《劳动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汕头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总体要求,制定《汕头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一、“十五”时期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一)主要成绩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成效显著。各项目标责任制得到落实,政府投入明显增加,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市场化就业机制基本形成,就业服务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城乡就业局势保持基本稳定。“十五”期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达6.5万人,65%以上的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十五”期末,全市社会劳动者218.6万人,三大产业就业人员结构为31:35:3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

  --职业培训和技工教育发展迅速。全市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改革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劳动者素质得到较大提高,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技能人才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十五”期间,全市培养高级工以上人才2316人,获取高级以上《国家职业证书》人才1656人(含技师119人)。截止“十五”期末,全市初级工以上技工21万余人,占城镇从业人员10%左右。其中,初、中级工191388人,占技工总数的90.4%;高级工18185人,占8.6%;技师2180人(其中高级技师241人),占1.0%。完成市职业技能培训基地和职业技能鉴定考核基地建设。技工教育办学规模和办学层次步上新台阶。汕头市高级技工学校投资4500万元, 新辟60亩新校区,完成2.21万平方米的教学大楼、综合楼、实习厂房、宿舍楼建设;在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基础上加挂“技师学院”牌子。市第二技工学校投资600多万元,修缮教学大楼和购置改善教学设施设备,完善省重点技工学校建设,为升级国家重点技工学校奠定了基础。“十五”期间,两所技工学校共招收新生11428人,在校生人数近7000人,成为粤东地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综合教育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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