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
(汕府〔2007〕14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市地处低纬,濒临南海,海洋、陆地、大气之间的作用强烈,天气气候复杂多变,四季都有灾害性天气发生,对社会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以及生态环境造成了较大影响。为进一步推动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建设,提升气象服务水平,发挥气象部门在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3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49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粤府〔2006〕13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对加快我市气象事业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公共气象、安全气象、资源气象”的发展理念,按照“一流装备、一流技术、一流人才、一流台站”的要求,进一步强化观测基础,加快科技创新,提高服务水平,建设具有全省先进水平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全面提高气象监测、预警、预报和服务能力,为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准确、及时、优质的气象服务。
(二)奋斗目标
按照汕头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和《汕头市城乡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民心工程)项目,到2010年,基本建成结构合理、布局适宜、功能齐备的公共气象服务系统、气象预报预测系统、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和科技支撑保障系统。使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科技创新能力和气象保障服务能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到2015年,建成结构完善、功能先进的现代气象业务体系,气象事业整体实力位居全省先进行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综合气象探测系统建设,提高突发性、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
构建“三站四网”观测体系,实现“一站多功能”,逐步实现天气观测向中小尺度观测转变,从以天气观测为主向气候系统观测转变,以较单一的观测平台向多功能综合观测平台的转变。加快汕头综合大气探测基地的建设,建设一个对灾害天气和气候变化监测能力强、探测种类多、自动化程度高的气象综合探测系统;加大汕头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配套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充分发挥雷达系统整体功能效益;至2009年,全市乡镇新建中尺度自动气象站21个,建设任务分别为:中心城区4个、澄海区3个、潮阳区6个、湖南区7个、南澳县1个。自动站建设和业务维持经费由所在区县政府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