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紧密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综合改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取消农业税和其他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严防农民负担反弹。严格执行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乡镇、村级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决纠正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行为,不断完善预防和处置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的有效机制。严厉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等伤农坑农行为,推进“放心农资下乡进村” 活动,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改善农民工就业环境。积极推进村干部任期和离任专项审计工作,加强农村财务管理和监督。
(四)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活动。总体目标是经过治理,基本解决评比达标活动过多过滥的问题。当前的重点是做好调查研究和摸清底数工作,为全面清理和规范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五)严格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4〕81号),严格清理整顿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严禁出台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政策,已经出让的要依法解决好遗留问题。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管,全面清理针对出租汽车的收费项目,严禁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严格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经营行为,切实保障出租汽车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六)巩固全市公路基本无“三乱”、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发行工作的成果。加强对设置公路收费站的规范管理,建立健全快速反应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严格临时性动物、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审批和监督管理;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车辆通行费收费站以外的各类站点,加强对高速公路收费情况的审计监督;畅通鲜活农产品“绿色通道”,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做好治理党政部门报刊散滥和利用职权摊派发行工作,进一步规范发行行为。
(七)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继续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 的原则,认真履行监管职责,以基层为重点,坚决纠正以权谋私、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行为;大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对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执法行为要坚决纠正。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部门和行业,要围绕加强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努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在坚持全面评议的基础上,各地要结合实际,把评议工作与纠风专项治理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对教育、卫生等行政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的评议,强化评议结果的运用,进一步办好“政风行风热线”,强化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对部门和行业作风的监督。
(八)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进一步做好“四个坚决纠正” 和治理企业违法排污工作。各级纠风办要积极配合国土、建设、经贸、劳动保障、环保等部门,切实解决在土地征用、城镇房屋拆迁、企业重组改制和关闭破产中损害群众利益,以及拖欠建设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污染环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