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重大工程项目。
一等奖: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科技发展有重大作用的成果。
二等奖: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作用的成果。
三等奖: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一定作用的成果。
(六)软科学项目。
一等奖:在理论上有重大创新,方法上有突破,其研究成果被社会承认,并产生重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成果。
二等奖:在理论上有较大创新,方法上有突破,其研究成果被社会承认,并产生显著的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成果。
三等奖:在理论上有一定创新,其研究成果被社会承认,并产生较大的社会或经济效益的成果。
九、杭州市科技进步奖的评审程序。
(一)初评:行业组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专家到会方为有效。会议参照省科技厅关于“按成果类型加权8指标评价体系“的规定,采用集体评议和个人独立打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项目除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按平均分产生行业组排序。
(二)推荐:奖励办公室根据设奖数和当年申报项目总数,确定拟奖项目比例,并按行业组排序,提出拟奖项目及奖励等级。行业组得分1000分以上的,可推荐为一等奖候选项目,每个行业组最多不超过两项。
(三)答辩:奖委会专家组对一等奖候选项目进行答辩和评议,并用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每位专家根据一等奖评审标准独立打分。出席专家的三分之二以上人数通过的项目,其得票前五位作为一等奖建议项目;如第一次投票结果不足五项时,可对落选项目重新投票一次;第五位出现并列项目时,对并列项目重新投票,得票最高的项目作为一等奖建议项目。其余落选项目为二等奖建议项目。
(四)审定:召开杭州市科技进步奖奖委会会议(三分之二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对拟奖项目进行审定。一等奖拟奖项目由各行业评审组组长汇报。委员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到评委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