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建设创新型宜春的决定

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科技工作,建设创新型宜春的决定
(宜发〔2006〕18号 2006年8月18日)


  为贯彻《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西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宜春,促进宜春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地发展,特作如下决定。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建设创新型宜春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1.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宜春的重大意义。当今世界,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自主创新能力已成为科技竞争的核心和产业竞争的决定性因素。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2006年全国科技大会提出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奋斗目标,并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积极建设创新型宜春,加速宜春科技进步,走具有宜春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依靠科技进步与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途径;是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方法;是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保持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各级党政要充分认识建设创新型宜春的重大意义,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加科技投入,创新科技体制机制,加快培养科技人才,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以科技的发展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2.准确理解建设创新型宜春的深刻内涵。建设创新型宜春,就是要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的战略基点,举全市之力,努力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科技辐射能力和科技支撑发展能力。现阶段,在重点领域加强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在多数领域加强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就是要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主要依靠资金和自然资源支撑经济增长,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支撑经济增长转变,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就是要坚持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重大战略,贯穿到我市现代化建设各个方面,激发全市人民的创新精神,形成一个观念创新、科技创新、制度创新和开放创新有机统一的创新体系。
  3.全面把握建设创新型宜春的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我市科技发展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全面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为建设赣西经济中心城市和创新型宜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建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科技综合实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进步综合水平跻身全省先进行列,一些重点领域接近或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部分优势项目国内领先,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左右,专利年度授权量年均增长10%以上,初步实现创新型宜春战略目标。主要目标是: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