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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春市委、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再学浙江经验,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13.扎实推进新农村社区建设。以开展“和谐小康家园行动”为载体,按照“三清、三改、三配套”的要求,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村庄整治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改变农村面貌。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正确引导广大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逐步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屋、建绿色村庄”的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一村一品”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农村新风尚,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大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新农村社区功能,做到村民活动有场所、娱乐有项目、学习有资料、健身有场地,着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五、深入学习浙江科学善为的经验,优化发展环境,注重统揽协调,提升领导水平
  14.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牢固树立“厂内的事你干、厂外的事我办”的服务理念,创造一个低制度成本的发展环境。总结推广上高县优化发展环境的经验,营造“真心帮助、细心呵护、贴心保护、耐心扶助、热心服务”的浓厚氛围。全面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凡国家、省规定对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按标准下限收取。在执法监督部门推行中层干部轮岗的做法,切实解决“中梗阻”顽症。大力开展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即单位内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单位行政审批科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单位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到位,单位对窗口工作人员授权充分到位。力戒各种扰民、扰商、扰企的检查,严禁在城区闹市区拦车检查。涉企检查原则上同一部门对同一企业同一项目每年不超过一次,严格实行“提醒告知、首查教育为主”制度。坚决清退执法收费部门编外人员,从根源上杜绝乱收费问题。努力探索建立以民意评价为主的综合测评考核长效机制,建立企业评部门的制度,政府成立评审委员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评议活动,并将测评结果与干部使用挂钩。对出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现象,实行一次有效投诉个人责任追究制、单位评先评优一票否决制。
  15.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坚持把老百姓的幸福感当成干部的成就感,认真落实《宜春市实施民生工程建设若干政策的暂行办法》(99条),尤其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强化督促、调度、考核,确保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妥善协调和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注重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尽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监管,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充分发挥乡镇和城市社区和谐平安联动中心作用,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加大信访工作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增加创安保稳事业投入,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16.着力提升各级干部的理解力、执行力和创造力。采取有效形式加强干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各级干部的辩证思维、具体操作、化解矛盾的能力。大力改进学风和文风,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反对奢侈浪费,更加自觉地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建立完善抓落实的责任体系、职责明确的目标考核机制和奖罚分明的激励约束机制,推进行政问责制,坚决克服只讲不干、光想不办的不良习气,努力形成说实话、办实事、讲实效、求实绩、负责任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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