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以村庄整治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试点。以开展“和谐小康家园行动”为载体,按照“三清、三改、三配套”的要求,突出抓好新农村建设试点自然村村庄整治工作。大力实施“乡村清洁工程”,进一步改善农村环境,改变农村面貌。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的作用,正确引导广大农民自己动手建设美好家园,逐步实现“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用洁净能源、住整洁房屋、建绿色村庄”的目标。大力开展农村和谐文化建设“一村一品”活动,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的农村新风尚,培育社会主义新型农民。加大农村公共设施建设力度,逐步完善新农村社区功能,做到村民活动有场所、娱乐有项目、学习有资料、健身有场地,着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
13.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将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社会事业发展向农村覆盖。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推进农村客运网络和县乡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加快乡乡通油路、村村通水泥路步伐,积极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抓好筠安堤、三湖联圩、赣西肖江堤、药湖联圩等在建工程建设,抓好锦北、潦河、丰东、袁北四大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全面完成列入省病险水库规划的小(一)型、小(二)型水库的除险加固。继续抓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建设。加大农村沼气建设推广力度,推进规模养猪场大中型沼气工程。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组织实施铜鼓、奉新“以电代燃料”试点项目,抓好万载、铜鼓、奉新水电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加快赣西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扩建,认真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信福工程”,健全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推进农业信息化。
五、高度关注民生和社会事业,促进城乡和谐发展
14.倾心为民办实事。始终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把加快发展与构建和谐社会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形成共建共享的坚强合力。认真落实《宜春市实施民生工程建设若干政策的暂行办法》(99条),重点做好扩大就业再就业,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住房、医疗、教育需求,提高农村生产水平、保护生态环境和维护公共安全等方面工作,强化督促、调度、考核,确保民生工程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15.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坚持城市与农村通盘考虑,统筹谋划,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帮助村卫生所、乡镇卫生院、县级综合医院改善医疗条件,提高医务人员素质。继续搞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扩大试点范围,建立大病救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全面推行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继续实施绿色养老工程。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贫困户救助和灾民补助等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坚持开发式扶贫,重点抓好58个省定、24个市定扶贫开发重点村整村推进。全面实施新型农民创业培训工程、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促进农村劳动力的有序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