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吉安市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字〔2007〕40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吉安市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三月七日
吉安市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为切实抓好我市交通干线两侧的林地和森林资源绿化保护工作,根据《吉安市交通干线绿化保护暨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意见》(吉办发[2007]3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优化林业生态环境建设为中心,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经营,努力把我市交通干线建设成为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成为充分展现我市良好生态环境的绿色“窗口”。
二、建设范围
凡高速公路、铁路、国道105线、国道319线、及省道古高线、新吉线、水峡线、抚八线、永吉线、吉莲线、敦永线、万洋线、安茅线、杨万线、井横线、遂车线、宁东线、黄井线、分安线和宜严线等交通干线两侧视线范围1公里内的山林,均属于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工程建设范围。各县市区高速公路连接线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山林也属于交通干线绿化保护工程的建设范围。正在建设中的高速公路、铁路,其两侧1公里范围内的山林也要参照本实施方案搞好绿化保护。
三、目标任务
力争1年内全面完成建设范围内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任务,1-2年内全面完成建设范围内宜林地造林任务,通过3-5年的努力,使建设范围内的林相彻底改观,建成结构完整、功能完备的绿色生态屏障。具体目标任务是:
1、对交通干线沿线两侧视线范围1公里内的荒山荒地、取土采石空地、料场地、森林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等造林地要营造针阔混交林,高速公路沿线要依据地形地势栽植2-10行阔叶树,高速公路之外的其它干线,要对两侧的行道树进行整枝补植,力争在3-5年内改变交通干线沿线林相。
2、对交通干线两侧迎面坡第一重山脊内及平地100米内的所有山地和森林,全部区划界定为生态公益林。对不符合国家、省级生态公益林区划条件的,全部区划界定为市、县两级地方公益林,其中高速公路和其连接线两侧迎面坡第一层山脊线内及平地100米内的所有山地和森林,全部区划界定为市级生态公益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