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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吉府字〔2007〕33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各地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15号、省政府1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如下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新干县人民政府

  青原区人民政府

  井冈山市人民政府

  吉安县人民政府

  遂川县人民政府

  永丰县人民政府

  二、2006年度先进大队

  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

  遂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2006年度先进中队

  万安县公安消防中队

  永新县公安消防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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