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吉府字〔2007〕33号)
井冈山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2006年,各地各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15号、省政府17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积极进取,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消防工作任务,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维护社会消防安全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鼓舞斗志,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如下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一、2006年度全市消防工作先进单位
新干县人民政府
青原区人民政府
井冈山市人民政府
吉安县人民政府
遂川县人民政府
永丰县人民政府
二、2006年度先进大队
新干县公安消防大队
遂川县公安消防大队
三、2006年度先进中队
万安县公安消防中队
永新县公安消防中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