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社区卫生服务要达到全面覆盖,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或3-5万居民规划设置一所公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覆盖不到的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使居民从居住地步行15分钟能够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加强社区卫生队伍建设,建立促进和鼓励医学人才进社区的工作制度。
--建立社区与医院、预防保健机构的合理分工、密切协作的工作机制。
--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实行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制度。
--积极推行医疗保险进社区,逐步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保费用总额预付机制。
--建设网络化、数字化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网络化管理率达到100%,基本建成全市统一的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尝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网上评价。
--建立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城镇贫弱人群、残疾人医疗救助制度。
--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七位一体”功能。
四、工作任务
(一)坚持政府主导。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合理布局,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积极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档次和服务水平。
(二)建立科学稳定的社区卫生服务筹资和投入机制。市、区两级财政分别按社区服务人口人均35元的标准安排公共卫生补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逐步增长。政府通过购买公共卫生服务的方式予以补助。对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经有关部门批准和专家论证后,进入财政专项资金补助滚动项目库,由同级政府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统筹安排。对社会力量举办的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其房屋修缮、基本设备配置所需经费,同级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助。探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模式,充分体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公益性质。
(三)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队伍建设。机构编制部门对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根据相关审批程序核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编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每万居民配备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社区卫生服务站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护士按全科医师与护士不低于1∶1的标准配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其他专业卫生技术人员配备按照国家《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少于6名,社区卫生服务站不少于3名,其他非卫生人员应控制在总编制人数的5%;按规划设康复护理床位的机构,按照每床07人的标准相应增加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