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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
(石政发〔2007〕68号)


市内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石家庄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国务院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重点联系城市工作的通知》(国社卫办函〔2007〕11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冀政〔2006〕34号)和《石家庄市关于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实施意见》精神,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保障群众享有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探索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运行机制,构建以社区卫生服务为基础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提高居民公平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的水平,促进和保障居民健康。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鼓励社会参与;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卫生服务的公平、效率和可及性;坚持实行区域卫生规划,立足于调整现有卫生资源,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坚持预防为主,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举,中西医并重。

  三、工作目标

  到2010年,在全市建立起设置布局合理、基础设施齐全、人员素质较高、补偿机制健全、运行机制科学、监督管理到位、绩效考核规范、服务功能完善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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