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市府办发〔2006〕5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目前,我市已进入主汛期,同时也进入了地质灾害的多发期。为贯彻落实4月19日召开的全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议和5月25日至26日召开的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座谈会精神,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防范工作,最大限度的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现将进一步做好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近年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我市地质地貌的特殊性,加之长期以来的矿产资源开采、重点工程的施工等因素影响,我市地质灾害隐患特别严重,属于全省地质灾害的多发区,因此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一定要高度警惕和重视,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长期性、艰巨性的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懈情绪,切实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摆在各项工作的首位,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二、立即行动,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排查工作
各县、特区、区要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地质灾害特别危险点危急程度及受胁情况进行逐一核实,真正做到地质灾害隐患点和危急程度底数清、情况明,干部群众能知晓。排查工作中,要切实做到“五查”:一查有无新增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二查原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否有加剧的情况;三查各个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预案是否健全,各项防灾措施是否完善;四查监测信息网络是否建立和健全,信息渠道是否畅通,地质灾害特别危险点、重大隐患点跟踪管理制度、日报制度、周报制度和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制度执行得如何;五查各级各有关部门防治责任是否落实到位。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情况于2006年6月15日前书面报市政府。
三、落实措施,切实抓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