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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5年六盘水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28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对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按照《文化部关于申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的通知》(文社图发〔2005〕17号)要求,2005年,我市各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并开展了省、市两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项目的申报工作。经省、市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委员会各专家委员会的严格评审,我市“六枝梭戛箐苗文化空间”等4个项目列入首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六枝陇脚月亮河布依族服饰制作工艺”等27个项目列为六盘水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为表彰先进,更好地激励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开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市文化局创作室等单位进行表彰。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抢救保护工作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希望全市文化部门和文化工作者向受到表彰的单位学习,充分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使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和弘扬,资源得到合理开发和利用,特色得到充分保留和展示,民族民间文化艺术全面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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