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发票有奖活动意见的通知

  六、进一步加大发票有奖活动的宣传力度。税务机关要结合“税收宣传月”活动认真制定发票有奖活动宣传方案,切实作好宣传工作。各县(区、特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实际作好相应安排;各部门、各单位要大力支持和配合税务机关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学生、职工的宣传,组织对发票有奖活动有关办法和文件进行学习,把宣传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增强他们带头纳税的意识和切实带头纳税;社区(村委会)要采取多种方式对居民(农民)开展发票有奖活动的宣传。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提高全市市民参与发票有奖活动的认识和积极性,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光荣”的良好氛围。
  七、组织领导
  因人员工作变动,对市发票有奖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作相应调整:
  组  长:黄 金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杨国彦  市政府副秘书长
       谢朝碧  市财政局局长
       何大状  市国税局局长
       张社贵  市地税局局长
  成  员:袁国中  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
       梅建南  市经贸委总经济师
       陈际生  市公安局副局长
       胡帮军  市工商局局长
       彭若平  市教育局副局长
       潘顺华  市物价局局长
       刘 丽  市城管局局长
       李世雄  市商务局局长
       陶兴锐  市总商会会长
  领导小组分别下设办公室于市国税局和市地税局,办公室主任由何大状、张社贵兼任。各县、特区、区政府要相应调整领导小组,加强本县(特区、区)发票有奖活动的组织领导。对发票有奖活动重视不够、开展不力、无明显成效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八、各县、特区、区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可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附件:

  第一条 为加强发票管理,规范用票行为,提高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的意识,促进以票管税、公平税负,保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