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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关于六盘水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对收支凭证及报表体系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新的政府收支分类体系的要求,重新设计新的部门预算报表体系和收支凭证。
  五、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6年3月30日―4月5日)
  成立改革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拟定改革实施方案;开展组织培训的准备工作;召开工作会议部署全市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
  (二)培训阶段(2006年4月6日―5月15日)
  4月12日前,完成对各县(特区、区)财政局的业务培训工作;5月12日前,完成对市直各预算单位的业务培训工作;各县(特区、区)财政局5月15日前完成对所属县直单位和所辖乡(镇、街道)的业务培训工作。
  (三)具体操作阶段(2006年5月16日―12月)
  5月31日前,完成2006年预算数据、分月执行数据按新旧科目的转换以及汇总上报工作;9月30日前,市县两级按新旧两套科目编制2007年预算;11月30日前,按新口径布置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财务制度,抓好培训及贯彻落实工作。
  (四)总结阶段(2007年3月15日前)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基本结束后,各县(特区、区)对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材料报市财政局。
  六、工作要求
  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是一件事关全局的大事,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和市财政局制定的工作计划,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对不负责任,不抓落实,不按时上报有关数据资料而影响全市改革进程的,对直接责任人员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财政部门将暂缓调拨各县(特区、区)及市直预算单位的各项资金。
  市直各部门于7月底前,做好各项财政性资金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按照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对市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的通知》( 市财政监〔2006〕7号)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清理工作,应缴财政的各种款项要及时、足额解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确保改革工作中财政性资金安全、完整,不受损失。
  各县(特区、区)要结合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清理方案,认真开展好对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及所属乡(镇、街道)往来款项的清理工作。清理工作结束后,将清理工作情况报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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