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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六枝特区水城县进行奖励的决定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六枝特区水城县进行奖励的决定
(市府发〔2006〕16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十五”期间,六枝特区和水城县各级政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大力发展基础教育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依法治教,努力增加教育投入,采取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以下简称“两基”)工作实现了超常规、跨越式发展,“义教工程”、“危改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工程”、“普九工程”等工作位于全省前列。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转发教育部关于公布第十二批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县(市、区)名单的决定》(黔教督发〔2006〕35号),六枝特区、水城县通过省教育督导部门的“两基”验收,并经国家教育督导团审查达到现阶段“两基”要求。
  六枝特区、水城县通过“两基”验收,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我市提前一年实现“两基”攻坚目标做出了积极贡献。为表彰先进,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六枝特区人民政府、水城县人民政府各奖励50万元。其中40万元作为教育项目专项补助,由市教育局从2006年市级教育费附加中拨付;10万元用于对教育工作者的奖励,由市财政局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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