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市府办发〔2006〕52号)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六盘水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六年五月二十四日
六盘水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维护正常的税收征管秩序,严厉打击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根据全省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06〕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捣毁一批非法经营场所,打掉一批从事制贩假票据或虚开票据的犯罪团伙和窝点,查处一批重特大偷税案件,严惩一批涉案金额大、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分子,堵塞税收管理漏洞,有效遏制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活动,使涉煤行业税收征管秩序显著好转,税费征收明显上升
二、工作重点
主要对重点产煤县和生产、加工、运输、销售煤炭的企业以及煤炭税收征收重点环节进行专项整治。重点针对虚假纳税申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货物运输发票、利用虚开或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可抵扣发票偷逃国家税款的违法犯罪行为;制造、贩卖和使用伪造的煤炭票证进行骗逃税费的违法犯罪行为;无证照非法经营涉煤行业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管理职能部门中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打击。
三、组织机构
专项整治行动由各级政府牵头组织实施。成立市涉煤行业偷逃税经济犯罪专项整治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召 集 人:黄 金(市人民政府)
副 召 集 人:杨明达(市人民政府)
杨国彦(市人民政府)
陈际生(市公安局)
成 员:张压西(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