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六盘水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二)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防御地质灾害必须紧紧依靠当地人民群众,建立群测群防网络。全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宣传栏、宣传手册等形式开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宣传活动,汛前派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乡(镇)、村的地质灾害点向当地受胁群众现场讲授地质灾害的简易观测方法和防灾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治灾、减灾意识,尽最大可能地防止灾害发生,减轻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对诱发地质灾害的人为工程活动,要加强监督管理,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督促工程建设单位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按照“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治理。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进行充分应用,使因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有序开展
  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切实保证地质灾害调查、区划、评估、监测、预报所必需的工作经费及部分特别危险点受胁农户的搬迁、治理经费。同时,对特大型自然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项目,要积极申报立项,争取国家投入,对人为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治理所需经费由责任单位负责承担。
  (四)加强监测工作,做好预测预报
  地质灾害防御重在监测、预报。各县、特区、区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建立警示标志,设立监测点,落实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加大监测力度,详细记录监测数据,并明确预警信号和险情发生时的人员财产转移路线,向受胁农户发放地质灾害“灾情防范明白卡”。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指导监测工作,对监测数据要充分进行分析应用,做好险情判断工作,为各级人民政府指挥防御地质灾害提供可靠信息。
  (五)加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检查力度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会同建设、交通、水利、煤炭、教育等有关部门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应用进行全面检查。六枝特区、水城县和钟山区要积极开展本区域内煤炭矿山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盘县要加大对煤炭矿山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成果的应用检查力度,努力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群死群伤事件。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